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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城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耕地保护仍将存在巨大挑战。本文将着重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如何加强耕地保护展开分析研究,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实现耕地资源保护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确定并传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
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结合“双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在国家、省级层面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逐级下达。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主体功能定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层层分解下达,在乡镇(街道)层面落实到地块和坐标,作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不容突破的底线。
二、统筹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落实中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保持耕地数量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结合国土三调和“双评价”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微调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空间布局。
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增加的耕地纳入保护范围,将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占用的耕地,污染的耕地,以及需要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的耕地逐步调出。梳理已划定基本农田中存在的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进行整改补划,使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占用耕地规模
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充分考虑主体功能定位、水资源供需、国土开发强度、城镇化发展、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批而未供和闲置城镇建设用地等因素,框定总量、限定容量,从严从紧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对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按照避让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发展的布局形态,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对于预留一定比例“留白区”涉及的耕地按现状保护,严控转变用途。以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和基本农田、生态绿地阻隔建设开发无序蔓延,促进城镇集约适度、绿色发展。
四、探索生态友好型国土综合整治模式
针对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引发的不良生态影响,探索以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综合整治作为补充耕地的重要途径,促进补充耕地与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融合。
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治理的理念,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草则草”的原则,合理确定整治土地的用途,实行生态护岸、生态沟渠、透水道路、农田“生态岛”(即草地或林地)等生态化整治措施,探索生态友好型国土综合整治新模式,将增加耕地面积、推进造林绿化与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共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管理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将耕地保护的目标、指标、空间布局落实到“一张图”上,实现智慧耕地平台与规划信息系统兼容连通。
将耕地转用审批、占补平衡管理等纳入自然资源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执法监管全链条,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六、创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政策
按照公平保障和有偿置换发展权的基本思路,妥善处理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市县之间耕地保护目标指标问题。
城市化地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不减,但可以通过有偿调剂、“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等方式,逐步减少实际耕地面积,由农产品主产区增加相应耕地保护面积,实现耕地数量不减。根据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输出到城市化地区人口所需的建设用地数量,整治复垦相应的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地随人走”。
在耕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实行区域耕地占用和补充平行管理、“收支两条线”,在严把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关口的同时,将补充耕地移出用地审批的要件,尽可能降低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范树平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学博士,现就职于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土资源与旅游系,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土地资源评价、国土空间规划与整治、土地利用与管理。现正主持安徽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多个社会服务项目,参与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等多项课题,以及安徽省国土规划、安徽省长江岸线总体规划、安徽省淮河流域基本农田重大工程项目等省级项目。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2篇,以第一作者署名22篇(其中:1篇EI、12篇CSSCI或CSCD),诸多发表在《中国土地科学》《农业工程学报》《经济地理》《中国科技论坛》《地域研究与开发》《土壤》等专业核心期刊